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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倪超杰按自动退学处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22 点击数:

倪超杰,男,浙江诸暨人,身份证号:330681199702******,该生系我校为医疗器械学院原2015级医疗器械市场3班学生,D1526030212。

倪超杰自2017年9月9日报到之日起一直未到校报到注册,后续经该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多次与其本人及其家长沟通无效,至今该生及其家长一直未到校办理任何手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倪超杰同学学籍清退。并已将倪超杰同学退学预处理单于10月12日通过快递邮寄至家庭地址,单号为:1084462731730,并发短信告之,学生本人与家长至今未有任何反馈信息。现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倪超杰及其监护人可以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如若没有或者超过期限,都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此公告为学校最终告知。

此致!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医疗器械学院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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