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辉,男,浙江桐乡人,身份证号:330483199702******。该生系我校医疗器械学院2015级制药设备维护与管理2班学生,学号:D1526030203。
董辉自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休学至今,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后续经该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多次与其本人及其家长沟通无效,至今该生及其家长一直未到校办理任何手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章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董辉同学学籍清退。并已将董辉同学退学预处理单于10月12日通过快递邮寄至家庭地址,单号为:1084462729430,并发短信告之,学生本人与家长至今未有任何反馈信息。现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董辉及其监护人可以在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如若没有或者超过期限,都视为自动放弃申诉。此公告为学校最终告知。
此致!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医疗器械学院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