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医疗器械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医疗器械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工作,接受医疗器械学院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
第二条:本组织的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全心全意的为全院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为医疗器械学院的建设而服务。
第三条:本组织的基本任务: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进取,与时俱进,团结我院广大团学青年。
(二)坚定不移的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大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重要作用。
(四)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积极服务和参与学校教育管理事务,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和同学的成长成才办实事,做好事,充分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桥梁纽带作用。
(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体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向上、活跃繁荣的校园文化,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六)发扬团的优良传统和团员的先锋作用,富于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把医疗器械学院团委学生会建设成为教育青年团员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一条:医疗器械学院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院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和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学校有关规定、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
院团委学生会由团委书记领导,以团委副书记和主席团为核心,包括学生会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在主席团以下设十四个职能部门,包括组织部、学习部、宣传部、纪保部、体育部、文艺部、社团部、生活部、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实践部、办公室、外联部、网络信息中心、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各职能部设部长一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人。各年级设联系人,负责学生会和各年级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第三条:院团委学生会各人员主要职责:
(一)院团委书记:由我院熟悉团学工作的资深老师担任,全面负责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直接对我院党总支和学校团委负责。
主要职责: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自觉服从院党总支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
2.全面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指导、监督并检查学生会各个部门的工作情况,在学期末对学生会各干部进行考核,做出评议。
3.负责学院内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做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的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4.及时组织学习、传达上级组织和领导的工作部署、指示精神,保证上级组织决议和工作计划的实施。
5.围绕学院党总支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指导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6.负责学生干部配备、培养、教育,做好学生干部考评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内团委计划内经费开支的审批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地其他工作。
(二)学院团委副书记主要职责:
1.针对本院团委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团员青年的特点,提出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并落实意见,经常了解全院学生的思想、工作、学校、生活等情况,帮助和解决有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2.积极配合学院团委书记开展团委各项工作,监督各个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督促,并检查各个部门工作情况,负责考核各学生干部。
3.针对分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建议和计划,整理比提出方案交由院团委书记审阅。
4.贯彻执行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协助院团委书记做好年度总结,指导各班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定期与各班团支部举行座谈。
(三)学生会主席的主要职责:
1.学生会主席是整个学院学生委员会的代表,协助院领导管理整个学院的学生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及学生会主席团会议。
2.对整个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3.指导、帮助并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和精神,关注全院学生的思想动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定期向院团委书记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老师的意见,改进并落实学生会各项工作。
5.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学生会副主席的主要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并对主席负责。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派,行使主席权利。
2.了解分管部门干部的思想动态,多沟通交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主席反映并提出可行性的方案。
3.负责管理和监督分管部门的工作及有关事宜,并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协调各个部门的关系并向主席反映情况。
4.切实做好学生会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了解各干部的学习、生活情况。认真协调分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加强对分管干部的传、帮、带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处理学院团委和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做好办公室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并协助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开展工作。
2.负责起草、制定和分发分团委学生会有关文件,管理院团委学生会各种文件、文书及有关物品。
3.建立院团委学生会干部档案。
4.负责安排和主持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值班与期末考核。
5.统筹院团委学生会办公物资经费审批与采购。
(六)宣传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学生会一切活动的宣传工作,比如以海报、展板、横幅等方式宣传我院的工作和活动,以提高我院在各项活动中校内的知名度,树立我院及团委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以通知或微博展示的形式,向我院学生通报本院的工作和活动
2.对全院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来武装头脑
3.配合我院其他部门做好奖惩公示等工作
4.开展活动丰富我院学生的课余生活,如跳蚤市场等
(七)文艺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学生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为我院和团委学生会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
2.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例如五四合唱,十佳歌手大赛等。
3.督促和指导各年级各班开展各种大家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
4.为其他需要主持或礼仪的各部门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八)学习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学生进行各种学习交流活动,例如学习心得交流会等。
2.开展与我院专业密切相关的品牌活动,如名嘴大赛,辩论赛等。
3.紧密联院各班学习委员,及时反映日常教与学的情况。
4.审核各班团支书在学期末提交的德育考核情况,定期修改德育考核的加减分方案。
5.做好开学初补考学生的通知工作。
(九)体育部的主要职责
1.发动和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为我院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体育活动,包括篮球赛、运动会等。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如定期组织一些常规或趣味性质的体育赛事,如:新生篮球赛、跳绳比赛、足球赛等。除常规比赛之外,组织策划一些如拔河,羽毛球比赛等不定期活动和例如阳光伙伴等趣味性运动会。旨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充实大学生活。
3.负责我院重大活动出席的整队工作。
4.安排每月晨跑活动和月末晨跑卡检查和结果通报工作。
(十)生活部的主要职责
1.在学校、学院的各项活动中,负责后勤保障和卫生扫尾工作。
2.定期检查学生寝室卫生,对不合格寝室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3.按时公示和通报优秀寝室和不合格寝室名单。
4.负责组织筹划“寝室美化大赛”等寝室相关的主题活动。
5.负责团学例会等各种会议后的卫生清扫工作。
6.以同学为本,以服务为宗旨,为广大同学日常生活提供相关的保障和便利,配合其他部门做好辅助工作。
(十一)纪保部的主要职责
1.考勤统计:交代各班纪保委员将各班每周考勤情况以上课考勤表的形式及时上交给相应班级辅导员。
2.每月定期抽检各班的出勤情况(每个班级2~3次),及时统计汇总旷课同学的情况并汇报给相应班级的辅导员。
3.管理好各班晚自修并进行点名,将出勤情况填写在晚自修记录册中及时让辅导员过目签字。
4.每月一次寝室大功率检查,及时上交大功率,名单上交辅导员。
5.维持学院各项活动的场地秩序,使活动可以更好地开展。
6.对旷课节数接近处分要求的学生及严重违纪的学生进行说服教育,预防处分。
7.讨论处分意见 :对于需要纪律处分的学生,要提前与其辅导员和直属领导讨论,并对其综合表现给予中肯的评价和意见。
8.对我院团委学生会内部进行内部纪律监督,负责日常工作中的例会出勤情况、工作完成情况等的监督。
(十二)外联部的主要职责
1.做好学生会对内对外一切联络工作,通过拉赞助等方式加强学生与社会的接触,为学生会活动的开展提供资金支持。
2.在主席团领导下,与本校各学院、各高校及社会广泛联院与交流,学习他人长处,为学生会的发展提出改进方案。
3.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向上积极有益的活动。
4.与企业、媒体进行合作,为学生会取得工作所需的资金。
5.遵循“合法 诚信 时效 严谨”、“随机应变 随需应变”的原则,为同学服务,为学生会服务。
(十三)组织部主要职责
1.定期组织党员以及青年团员进行有关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的知识教育,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的认识,使中共党员和青年团员不忘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与使命,促进中共党员和青年团员深入了解我国国情,增进他们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抓全院学生的入党情况,针对各个年级的不同状况进行入党进度和质量的监督.以各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生活。
3.负责全院团员的团费收缴,记录;团组织关系的转进,转出;检查督促各团支部团组织生活的开展与记录。
4.定期进行评优工作;负责一学期一次的"推优"工作,并在"五四"评优中对优团,优干进行表彰,同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共青团员。
5.负责对各团支部的组织生活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各支部组织生活的质量,鼓励各支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各支部干部的会议,公布组织活动检查结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对组织生活过得不规范的支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改进。
6.组织团支部干部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协助院团委举办党课培训班。
7.完成上级团委书记,副书记安排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
(十四)社团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新成立社团的登记、注册。
2.组织和协调学生社团的活动,对社团的日常活动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并有责任及义务帮助协会活动进行宣传。
3.社团部负责审核、考评学生社团上一期的工作,布置下一期的活动计划。
4.负责对各类学生社团考核评比,评选优秀学生社团,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生社团作出适当处理,并有权解散严重管理不当或有严重违纪、违反章程的社团。
5.负责对社团下属的各级协会会长、副会长及其干事的工作进行审查和考评。
6.结合社团下属各类协会组织的特点,组织开办各类相关活动,例如专升本讲座等。
(十五)实践部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院共青团的科技实践工作,负责帮助大学生利用第二课堂进行科技创新精神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2.研究制定全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参加暑期文化、科技、卫生及“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4.负责对我院各班级团支部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考核和评比。
5.开展一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活动品牌活动,例如“勇往职前”等比赛,以此激发学生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6.加强与其他学院联系,增进交流。抓住机会,创造实践可能,尽力为我院广大同学提供锻炼与展现能力的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十六)网络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能
1.负责利用微博、微信、QQ等网络媒介的宣传工作,以提高我院在学校内和校外的知名度,树立我院及团委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2.配合我院其他部门,做好每次活动和会议期间的跟拍和照片后期处理等工作。
3.负责校园新闻时事、新风尚以及通讯稿件的审核、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协助校团委做好相关报刊的编辑和发放工作。
4.每次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整理该部门的活动策划、活动照片、活动总结、活动通讯稿发给院团委书记。
(十七)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职责
1.按照素质拓展项目的登记、申报、发布和更换等工作程序,申报院级负责落实的素质拓展项目。
2.按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内容的申报,组织学生申报与填写素质拓展资料。
3.发布本院学生适合参加的素质拓展项目目录。
4.监督各组织按照 "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要求完成素质拓展计划各环节的任务。
5.指导各班团支部组织学生全面参与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6.负责院级的一级认证工作(包括登记申请表和网上认证)及证书打印工作。
7.研究素质拓展计划在本院推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8.为本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新的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十八)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职责
1.负责各种校外志愿服务活动的联系、组织、策划、开展。
2.配合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院学生会,团委进行的各项活动。
3.在校内为广大学生提供志愿服务。
4.培养我校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帮助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养,促进我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5.提供志愿服务,弘扬志愿精神。
第三章 分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开展活动的流程
我院团委学生会活动开展应遵循“计划——预算——确定方案——宣传——实施——总结”的流程。院团委学生会以例会讨论形成讨论该学期工作计划。院团委学生会的每项工作在正式开展之前,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拟订详细的策划书及详细的活动经费预算,在例会上共同讨论、修改,交团委书记审批。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在当天做好该活动的小结,并向总负责人和网络信息中心汇报,有网络信息中心汇总活动策划+活动照片+活动总结+活动通讯稿一并交给团委书记的同时,做好对外的宣传工作。
第二条:责任制
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基本以项目的形式分工,按照项目的内容与团委成员的特长将工作进行适当的分配,并选择适当的成员作为项目的总负责人开展工作,总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且有权要求各部门进行配合,院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对各自的工作任务认真负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部长。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发生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学生会干部在平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要起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如果发现学生干部有违纪现象,将加倍处罚。
第三条:存档制
院团委学生会的各种有关资料均由办公室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以便查阅或为下一届团委学生会提供参考及借鉴。
第四条:例会制
院团委学生会例会每周举行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会议次数。各主要成员应时刻保持联系,积极交换意见以保证信息的畅通
第五条:任期及考核
院团委学生会成员的任期为一年,每年进行两次考核,考核时间在每学期的期末,考核结果予以存档。
第六条:考勤制度
(一)凡接到院团委学生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口头通知等方式通知召开紧急会议或常规例会的同学,必须准时出席,所有成员无故迟到一次者在下次会议开始前做检查,迟到两次者点名批评,并受到团内通报批评,迟到三次、无故不到两次者,由主席团讨论其去留问题。
(二)召开会议前,团委委员、各部部长、副部长须自觉提前五分钟到场;凡请假者,必须向团委书记或学生会主席事先书面请假,并且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办公室主任处,由办公室存档。若无特殊重大情况的,会后补假无效。
(三)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四)团委学生会干部无故缺席一次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两次未到取消评优资格。
(五)每次会议或活动后,办公室填写“考勤表”并存档。
第七条:财务制度
每次活动之前,相关部门应对所需经费情况作出预算,并将金额及用途写入预算内,由团委书记批准,到院行政秘书处报备后方可支出。活动结束后各部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并附正式发票或收据交行政秘书处申请报销。
活动中应本着节约支出,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经院团委书记同意,各部可以积极创收,但是收入必须作为团委学生会的活动经费,不得个人打着学院团委学生会的旗号搞个人创收。
第四章 学生干部产生办法
第一条:干部选拔原则
为在发表竞选演说和分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投票的基础上,院择优录用。院团委学生会成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条:干部选拔程序
1.在各班推选进入院团委学生会的人员
2.一次面试:院团委学生会的成员中,有意竞选空缺岗位的同学发表竞选演说和施政纲领,每人为2—3分钟,由主席团成员决定二次面试人员名单
3.二次面试:入围二次面试的同学对近期工作做简要总结和汇报,由主席团成员决定最终参加双代会同学名单
4.在双代会上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和与会人员对最终参与竞选的人员进行投票表决,并当场公布选票结果
5.由院党政会议最终择优录取确定人选和相应岗位
第五章 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管理,提高团委学生会干部干事整体素质,把好团委学生会干部的质量关,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一条:考核对象为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二条:考核方法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对没有按要求完成做到的按规定扣分。
具体考核办法:院团委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由学院团委书记直接考核;各部正副部长和各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的各项考核直接由团委副书记处负责;各部干事的各项考核由各部的正副部长协调执行,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记录、考核、统计。
第三条:考核目标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团委学生会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1.例会(包括部门会议)迟到或无故早退者每次减3分;
2.例会(包括部门会议)未正式请假无故缺席者每次减5分;
3.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者未组织落实的每次减3分;
4.开会时任意喧哗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每人每次减3分;
5.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病假除外)每次减5分;
6.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每人每次减4分;
7.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或不能按时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的每次减3分;
8.触犯校规校纪被处分或有损团委学生会的学生干部形象的,视其情节轻重每次减5—20分,严重者撤其职务;
9.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要决定时未与团委书记等有关人员汇报者每次减5分;
10.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分配的每人每次减7分;
11.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减5分,直至做出对其清退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决定
第五条: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团委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全勤(不迟到、不早退)加5分;
2.开展各项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加布置整理会场、赛场加5分;
3.本部门工作开展活动丰富多彩、有声有色,并在校内外取得良好影响的加5分;
4.向上级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且被采纳的每人每次加5分;
5.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者每人每次加5——10分;
6.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5分。
第六条:任期末,团委副书记根据办公室的考勤对各部门部长及干事打分,并对考核优秀的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以及干事予以奖励。
第六章 学生干部奖惩、任免程序
第一条:本考核分为四个等级
(—)、优秀(95分以上)
(二)、良好(85—95分);
(三)、合格(70—85分)
(四)、不合格(70分以下);
第二条:经过考核,成绩不合格者(70分为合格)当即免除其有关职务,并责令退出院团委学生会;成绩在70—85分者为合格,不得参与评优奖;成绩在85—95分者,可以参与评优奖;成绩95分以上者,综合测评予以加分,评优评奖优先考虑,并给予物质奖励。
考核结果予以公示一天,按照考核办法由院团委书记予以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医疗器械院团委学生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