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先进班级评比暂行办法》《医疗器械学院院级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的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经学院初审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最终拟认定以下名单为2023-2024学年校级奖学金、校院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名单获得者,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内,部门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并提出书面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09月30日。
公示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医疗器械学院办公室
0574-88839263。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医疗器械学院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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